3月5日,我所刘济民律师参加了红桥区司法局在子牙河滨河公园开展的“做雷锋精神传人,当文明实践先锋”公益法律服务活动。此次活动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纪念毛泽东同志“向雷锋同志学习”题词六十周年。

刘律师表示:值此三月初春时,全国上下又掀起了学雷锋活动的热潮,好人好事不断涌现。雷锋精神以及一个个新时代的“活雷锋”,让人们在这个乍暖还寒的时节,再一次感受到了温暖。雷锋的一生虽然短暂,但他的事迹和崇高品格始终感动着亿万中国人,雷锋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成长。生生不息的学雷锋活动,让我对雷锋精神的现实意义有了越来越深的认识和体会。我相信雷锋精神一定会永远传承下去,鼓舞者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。

本次活动意向市民宣讲民法典、法律援助法等法律知识,法律援助中心、公证处工作人员和律师共同面相市民,提供多角度专业领域解答。到场群众对公益活动反响强烈。